4月17日,广西水文水资源桂林分局正式增挂桂林市水文水资源局牌匾,实行自治区水利厅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体制。
桂林市地处南岭山系西南部,降水资源丰富,人均水拥有量为全国人均量的6倍。但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局部地区农业用水困难,重要城镇供水紧张,漓江枯水严重;加之城镇污废水处理能力有限或排水管网不配套,局部河段尤其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不良,水短缺和水污染问题随着社会经济发展而日显突出,防灾减灾水利建设和水资源开发利用与管理保护的任务十分繁重。
广西水文水资源桂林分局从1951年11月成立以来,一直接受自治区水利厅、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局垂直领导,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的水文管理体制、机制已不适应经济社会与时俱进发展的需要,基层水文单位不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当地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等工作的需求,地(市)、县(市)人民政府也难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水文工作提出要求,造成工作脱节和重复浪费。
桂林市水文水资源局的正式成立,为水文工作更好地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及时有效地提供水文水资源信息,全面做好各项水文服务工作,尤其在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水环境保护、涉水工程规划、设计和管理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解决水安全、水资源、水环境管理与保护等问题,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桂林市水文工作实行双重管理,是桂林市水利和水文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和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