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明确目标,统筹实施。按照国家和市政府要求全面恢复水域功能要求的总体目标,根据河流水质现状,预测水环境容量,科学、合理确定次级河流年度水质改善目标,明确每年要实施的综合整治项目,优先解决水质黑臭问题,整治重点要突出截污控源。二是落实责任,严格考核。落实区县政府实施次级河流综合整治和保证水环境质量的主体责任,强化牵头市级部门的牵头抓总工作责任,实行次级河流综合整治水质改善和项目推进“双目标”考核,严格督查考核,加快推进。三是分类处理,防治结合。根据每条次级河流水质现状和污染源分布,制定“一河一策”的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类制定治理措施,同步开展工业、生活、养殖业和农村面源污染的治理。在推进工程措施的同时,加强监管,严格流域规划控制和环境准入,控制新增污染源,削减污染物入河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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