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4月19日)从宁波市环保局获悉,为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该市制定了《宁波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行动纲要(2011-2015)》。根据这个《纲要》,在5年时间里,宁波市将投入403亿元,加快120个重点生态项目建设。
通过实施这个《纲要》,到2015年,宁波市将努力实现以下八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生态经济目标:第三产业占GDP比重达到45%,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单位GDP水耗控制在36立方米/万元;全市原煤消耗量力争控制在“十一五”末水平,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循环经济总体发展水平走在全国前列;主导农产品中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及有机食品种植面积比重达到50%以上。
节能减排目标: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省下达指标;主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9年降低15%以上。
环境质量目标: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大于70%,劣Ⅴ类水质比例控制在15%以内。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继续保持100%;城市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值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污染物日平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90%以上;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6分贝。
污染防治目标: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县(市)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达到7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大于95%,其中市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生态保护与修复目标:森林覆盖率达到50.5%;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0平方公里。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率达到98%以上。
环境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目标: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有效运行,建成大气复合污染监控网络。
生态文化建设目标: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认知度和对环境质量的满意度不断提高;8个以上的县(市、区)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生态县(市、区),3个县级市全部创建成为省级以上环保模范城市。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目标:进一步健全有利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综合考评机制;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依法全面实施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基本形成较为完备的地方环保法规体系。
延伸阅读——
今年投资60.4亿元、启动112个项目
根据《纲要》,今年将投资60.4亿元,启动112个项目的建设。
节能减排行动:共计划安排减碳、节能降耗、污染减排等方面的项目任务28个,计划总投资20.076亿元,包括建成南区污水处理厂(二期)8万吨/日并投运。
循环经济行动:计划总投资2.38亿元,其中要求建成宁波通茂、海联、淼单、慈溪惠丰等4处大型沼气工程。
绿色城镇行动:计划总投资7.017亿元,包括扩大禁鸣区范围,覆盖宁波老三区、鄞州区、高新区、东部新城、镇海新城等建成区。
美丽乡村行动:计划总投资3.08亿元,其中要求创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企业(园区)2个、全国休闲农业示范点1个、省级农家乐精品项目2个。
清洁水源行动:计划总投资15.34亿元,其中要求整治河道35条,长度约30公里。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总投资7.69亿元,包括完成“禁燃区”一期所围区域的高污染燃料禁用工作。
清洁土壤行动:计划总投资0.988亿元,包括宁波北仑电厂污泥干化焚烧工程。
清洁海洋行动:计划总投资0.2602亿元,包括西沪港大米草综合整治试点工程、象山港马鲛鱼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工程。
森林宁波行动:计划总投资3.581亿元,其中新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2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个,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1个;森林吸收二氧化碳新增400万吨以上。
绿色创建行动:无资金投资,其中要求创建省级生态县(市)区8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3个。
保障措施:计划总投资0.02亿元,包括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制度、建立完善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林伟、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