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召开自治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总结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的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研究部署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的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巴特尔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政府副主席、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刘卓志主持会议。
为全面加强内蒙古四大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流域规划项目的实施,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成立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巴特尔亲自担任组长,刘卓志任常务副组长,自治区8个相关厅局和12个盟市政府为领导小组组成部门。
巴特尔强调,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切实增强做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今年是全面完成规划任务的最后一年,要从推进自治区科学发展、维护国家水资源环境安全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出发,全力以赴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要加快进度,攻坚克难,坚决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自治区列入四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项目共163个,任务十分艰巨,四大流域内未完成治污项目建设任务的地区,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全力加快工程进度。特别是项目建设一定要保证质量,坚持质量、进度并重。绝不能再出现污水处理厂建成但污水处理仍不达标的现象,切实让建成的项目发挥效益。
要强化组织领导,为全面完成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各项任务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实行严格的行政问责制。倒排时间表,各盟市每月按时上报项目建设及工程进展情况。自治区将启动行政问责机制,对不能按工期完成月进度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对届时完不成任务的地区,严格按自治区考核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要密切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对因配合不力、延误项目建设和工作进度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加强监管,督促企业承担治污义务。对未按期完成污染治理任务的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治理;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的排污企业,依法予以惩处。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对项目进展缓慢或措施不力的地区和企业予以曝光。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早谋划“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