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物价局昨天发布通知说,从这个月开始,合肥市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并实行基本水价同价。调整过后的基本水价均为1.555/元吨。
虽然调整过后的基本水价一致,但由于合肥市的水价中,在基本水价之外,还包含有城市附加、污水处理费、资源费、价调基金等,加上这些项目,经营服务用水、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最终到户价格还小有差别,分别为:2.93元/立方米、2.55元/立方米、2.5元/立方米。
调整价格之后,经营服务性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到户水价降低0.32元,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商业用户在用水方面的成本支出。而行政事业用水和工业用水则略有上涨。
据了解,长期以来工业用水价格一直低于经营等商业用水价格,实行工商业用水同价是国家和省、市政府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为了通过价格杠杆鼓励商业等服务业的发展。另外,本次水价调整只涉及到以上三种用水价格,并不涉及到居民用水价格。(唐小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