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记者 曹培锋 周迎久 石家庄报道 为强化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对8起污水处理厂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了省级挂牌督办,依法对8起案件涉及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同时,河北省召开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的收缴力度,加快建立污水处理厂良性运行的长效管理机制。
据了解,截至2009年,河北省共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厂180座,形成污水处理能力753.2万立方米/日,城市(含县城)污水处理率超过75%;共建成垃圾无害化处理场72座,形成垃圾处理能力26196吨/日,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65%。全省143个市县已全部开征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但其中110个市县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不足90%,118个市县垃圾处理费收缴率达不到80%。为加大污水处理费收缴力度,河北省近日召开了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会议,要求尽快提高收缴率,为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提供资金保障。
为确保污水处理厂的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河北省环保厅近日决定对晋州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华药“三废”治理中心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张家口市鸿泽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昌黎县污水处理厂偷排偷放案、南宫市嘉城水净化公司超标排放案、内丘县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馆陶县永清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曲周县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案8起污水处理厂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实施省级挂牌督办,依法对8起案件涉及的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并责令涉案企业污水处理厂强化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