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保厅日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
本次专项执法检查主要检查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分布、服务人口、取水规模、水质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对保护区的划定、审批、管理等情况进行详细排查,建立监管档案。
同时对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执行环境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一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是否违法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检查二级保护区内是否违法设有排污口,是否建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检查湖库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面源污染防治情况,尤其是保护区范围内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村生活污水排放等面源污染排放情况,以及采取的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山东省环保厅要求,各市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排查的全面性和成果的准确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对违反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一律提请政府责令拆除或关闭,同时结合“以奖促治”等政策支持,对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面源污染采取措施积极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