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饮用水安全,进一步改善我市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按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指标要求,临淄环保分局积极从严、从紧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保护水源地行动,从六个方面着手确保临淄大武水源地水质安全。
一是大力实施乌河流域综合治理,清淤疏浚,改善乌河水质,重点物料输送管线采取明渠铺设,所有排水企业一律实现污水管网出地,全部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无法连入污水处理厂的排水企业,临淄环保分局予以关停,杜绝往河内排放有毒、有害废水现象。
二是推进水源地保护项目进程。对取水井修建防护栏、防护网进行隔离保护,并在取水井设置明显的保护标志牌。
三是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对位于大武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并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
四是加强排水企业监管。开发科和监察大队对大武水源地进行拉网式排查,将排洪沟沿线、曙光桥周边、齐鲁石化公司西部厂区南侧、淄河滩沿岸列为巡查的重点,实施定期和不定期抽样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取样分析,严查废水排放去向,对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化工、危险废物、重金属等重点污染源从源头上控制污染隐患。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发现偷排的,给予相关单位顶格处罚。
五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编制突发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了应急演练,为处理重大突发污染事件做好了技术储备,有效地防范饮用水安全风险。督促各企业尽快建立应急机制和制度、编制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建立完善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体系。
六是加强对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建立监管记录,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临淄环保分局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督查制度,定期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每月向区政府报告督查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