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保厅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说,继1月份因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超标被扣缴生态补偿金之后,该省太原、晋中、吕梁三市3月份再次被扣缴生态补偿金,扣缴金额共计1995万元。
为加快改善水环境质量,山西省从今年1月份正式实施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考核生态补偿机制,对考核断面水质不达标的市扣缴生态补偿金,对水质改善先进市予以奖励。此举被认为是该省利用经济手段建立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探索。
今年1月份,山西省吕梁、太原、晋中、运城、临汾5市因地表水跨界断面水质低于考核标准被扣缴生态补偿金,共计3580万元。长治市因跨界断面水质改善获得200万元奖励。
山西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同1月份相比,3月份全省生态补偿奖励金增加了200万元,获奖市除长治市外,新增忻州市;扣缴生态补偿金减少了1585万元,被扣缴市减少了两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