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最近通报了2009年度全省污染减排情况。通报指出,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工程、结构、监管、政策、责任”等减排措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顺利完成。经环保部核定,2009年福建省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37.57万吨,比2008年减排0.67%,比2005年减排4.65%;二氧化硫(SO2)排放量41.97万吨,比2008年减排2.15%,比2005年减排8.96%。
通报指出,各市、县(区)减排“三大体系”能力建设投入不足,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情况与减排工作要求不相适应,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
一是环保部门普遍人员编制严重不足。市、县(区)环保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的问题尤为突出,既没有总量减排专设机构,也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环境执法能力薄弱,人员少,装备不足,已不适应新时期污染减排工作的新要求。
二是减排监测体系建设差距较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工作存在较大差距,相应的机制、体制需进一步理顺,管理水平亟待提升,各级环境自动监控中心与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营和维护需要进一步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验收、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仍未开展,数据比对、转换、显示、传输、统计分析、数据质量控制等仍存在不少问题;各级环境监测站标准化验收工作严重滞后;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以及监督性监测数据的使用工作仍不够到位;各级污染源监测体系建设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投入还有较大差距。对各设区市减排监测体系(含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自动监控系统)进行考核评分,平均仅53.12分。
三是重点污染源和减排项目执法监管工作仍较薄弱。全省各市、县(区)不同程度存在违法排污问题,私设暗管或利用超越管偷排、超标超总量排污、擅自停运治理设施、未经处理直排污染物等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燃煤电厂、污水处理厂未按规范建设或完善中控系统和自动监控系统,利用技术手段规避监管;一些造纸、制药、制革、钢铁、化工等行业的企业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随着重点减排项目基本全面建成投运,加强执法监管,确保稳定运行、达标排放、持续减排,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