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长沙市物价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两套水价拟调方案。据了解,除首次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外,这次水价调整还拟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12月10日的听证会后,长沙水价调整方案将有最终结果。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第一套方案将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标准、引水工程供水价格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四项因素一并考虑。首先,平均水价上调0.20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15元/吨);其次将污水处理费上调0.10元/吨;第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居民用水量每立方米0.30元开征;第四,引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同城同价,按0.30元/吨进入水价。这四项因素累计上调0.90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85元/吨,居民到户水价由原1.88元/吨上调至2.73元/吨)。
第二套方案,即污水处理费和引水工程供水价格上调部分维持《方案一》不变。降低居民生活用水上调幅度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即《方案一》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10元/吨,随居民生活用水计征的垃圾处理费由0.30元/吨下调至0.20元/吨。四项因素累计上调0.80元/吨(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70元/吨,居民到户水价由原1.88元/吨上调至2.58元/吨)。
除此之外, 考虑到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避免调价对低收入家庭造成较大影响,长沙市物价局特地提出提高低保户免费水费的额度:即由原对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水费增加到免收6立方米水费(含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生活垃圾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