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记者在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座谈会上获悉,物价部门将上调城区非居民类用户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据了解,污水处理费征收对象分居民和非居民两大类,其中非居民类用户包括非经营性用户、一般工业和重污染企业用户、商业用户、特种用户四种。非居民类用户现行收费标准是2007年制定的,价格为每吨0.8元。
今年我省出台相关政策,要求经济发达城市在年底前将污水处理费上调到每吨1.2元;8月,国家环保部对东阳江流域水环境治理进行专项督察时,也提出了完善价格补偿机制,提高污水处理收费标准的要求。
座谈会上,来自相关社区、商业用户、污染企业以及人大政协的19名代表,针对城区非居民类污水处理费调整进行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适当调整城区非居民类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基本可行。
物价部门表示,将根据代表们的建议意见,进一步完善收费调整方案,上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另外,对居民类用户的污水处理费,物价部门将不进行价格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