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12月起,岳西执行行政事业、工业和经营服务业用水同价,每立方米1.60元。
据了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的有关要求,国家发改委会于2009年6月要求各地简化水价分类,实行工业、商业用水同价。2009年7月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再次重申了简化水价分类,要求将城市供水价格分类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3类。
省物价局为优化服务发展环境,贯彻省政府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于2008年3月提出了服务业用水价格与工业用水价格并轨同价的方案。省物价局2010年2月再次要求各地抓紧落实工业与服务业用水同价,并于2010年上半年组织实施。对不能落实的地方,将通报批评,实行评优评先一票否决。
根据国家、省有关要求,县物价局对我县行政事业、工业和经营服务业3类用水同价进行了测算,于2010年3月5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于2010年10月12日召开了听证会,2010年11月24日将听证会情况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决定我县3类用水同价自2010年12月抄见水量起执行。
我县现行用水类型及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1.60元/m3,行政事业用水1.80元/m3,工业用水2.00元/m3,经营服务用水2.70元/m3,特种用水3.00元/m3。3类用水同价后的用水类型及价格为:居民生活用水1.60元/m3,非居民生活用水2.39元/m3,特种用水3.00元/m3。(记者:储劲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