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全市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督办会传来消息,年底前,全市城镇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必须调整为不低于0.8元/吨。
目前,全市已经实施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推进了我市污水处理设施运营产业化、市场化,加快了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了环境污染治理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但在污水处理费政策的实际执行和落实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除了市本级污水处理费收取达到省定的每吨不低于0.8元标准外,各县(市、区)离省定标准都有一定差距。
副市长胡仲明出席会议,他说,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对严格执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认识。明确目标,按照“谁污染、谁付费”和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用户排放污水的污染程度分类、分档计价收费,促进高污染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污水处理收费制度的力度。(记者:曾晨路 徐健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