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召开,与会的30名听证代表中,消费者代表有12名,占全部代表人数的2/5。除此之外,还有4名经营者代表,分别由长沙市水业投资有限管理公司、长沙引水及水质环境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排水管理处、长沙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处推荐;1名人大代表,由长沙市人大办公厅推荐;1名政协委员,由市政协办公厅推荐;8名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代表,分别由长沙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浏阳市政府、市城管局、市水务局、市消费者协会推荐;专家、学者4名,由长沙市物价局聘请自来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引水工程专家各1名。
听证会将主要围绕五个方面的内容展开:
1.由于供水企业制水、配水成本上升,以及株树桥水源进长,影响到全市供水成本增加,故相应调整全市供水价格。
2.简化水价分类,实行商业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由原来五类水价简化为三类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将原来工业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和经营服务性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
3.积极推行居民用水阶梯式水价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4.按省政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适当调整全市污水处理费标准。
5.按“政府、单位、个人共同承担”的原则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在全国省会城市中,目前仅长沙和拉萨市尚未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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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听证会召开之前的11月24日,长沙市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通过长沙市水业网向社会公布了2007-2009年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和成本数据。2007-2009年,长沙的年供水总量分别为:4.38亿立方米、4.51亿立方米和4.54亿立方米,而相应的年售水总量分别为:3.44亿立方米、3.64亿立方米和3.71亿立方米。综合平均下来,2007-2009年的供水单位成本分别为1.117元/立方米、1.265元/立方米和1.234元/立方米。
[长沙市现行水价情况]
居民生活用水
现为1.88元/立方米
长沙市现行综合水价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共分五类。
居民生活用水:1.88元/立方米。
行政事业用水:1.93元/立方米。
工业用水:2.20元/立方米。
经营服务用水:3.40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5.50元/立方米。
均价为2.14元/立方米。上述水价中,含代政府征收的污水处理费0.75元/立方米(均价),水资源费0.02元/立方米。
对城镇居民中由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费的低保户,每月每户免收4立方米的综合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