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部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甘肃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支持我省环保事业发展。《意见》将兰州市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试点城市,要求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甘南湿地保护区。力争10年后,我省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建成我国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系列措施支持生态保护
《意见》支持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黑河、敦煌、石羊河—民勤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加大对安西极旱荒漠、敦煌阳关、张掖黑河湿地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能力项目建设支持力度。指导开展甘肃省生态保护条例立法工作,支持生态保护、生态监管等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实施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规划,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创新核心区和缓冲区的管理机制。加强渭河源头生态保护与建设。研究建立甘南湿地保护区。推进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程和生态恢复项目建设,加快甘南黄河重要水源补给区、黄土高原地区、“两江一水”(白龙江、白水江、西汉水)流域生态保护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实施。
国家出钱支持我省城镇污水处理
《意见》将黄河甘肃段水污染防治规划重点项目纳入国家“十二五”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并予以重点支持。将兰州市列为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试点城市,将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规划,加大清洁能源改造和清洁生产支持力度。落实国家资金,重点支持我省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再生水回用、医废和危废集中处置等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取消县以下(含县、市、区)以及甘南藏族自治州、临夏回族自治州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地方配套资金。
《意见》将我省列为“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省份,其项目列入国家规划重点支持。重点解决我省“老工业基地”白银、金昌、陇南等地重金属污染严重影响区域流域环境安全问题。对我省重金属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以及历史遗留、无责任主体的治理项目,特别是白银市区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项目,予以积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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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还要求,推进我省经济与环境优化布局及综合改革试验,在我省开展重金属污染治理及土壤污染修复、持久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等试点、试验;指导和支持我省推进和深化绿色信贷及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推动落实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各项税收政策。
支持我省建三个核应急中心
《意见》支持我省建设大型商用核乏燃料后处理项目、高放废物处置项目、核供热和核技术利用项目以及发展重离子深层治癌设备制造业,协调有关部门建立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环境管理机制,对放射性废物运进我省予以重点补偿。加大对我省境内老核工业基地的核设施退役和环境治理、铀矿山开采、退役铀矿环境综合整治的监管和支持力度,配齐配强核与辐射专业仪器设备和执法装备。支持省政府建设省级及陇东南、河西三个核应急中心。(徐静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