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九省(区)要进一步加强流域协作,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共同做好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工作,共同唱响新时期的‘黄河大合唱’!”8月16日~20日,2010年黄河流域九省(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银川市召开,会议代表呼吁黄河流域九省(区)共同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好母亲河。
会议以“严格水资源管理,依法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为主题。座谈会上,来自山东、河南、陕西、山西、甘肃、青海、四川、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九省(区)的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的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进行了发言,总结交流了九省(区)人大环境资源保护立法监督工作经验,并研究探讨了新形势下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工作以及加强水资源管理、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新思路和新对策。
会议认为,黄河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保护好黄河意义重大。近年来,黄河流域九省(区)人大常委会及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以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为监督重点,通过加强立法、监督和调研,为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黄河流域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黄河流域九省(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提高立法质量为重点,加快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地方法规体系建设,积极探索人大监督工作新机制,全面推进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不断改善。
全国人大常委、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希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她说,此次会议黄河流域九省(区)代表围绕黄河流域环境资源保护立法和监督,以及黄河流域的节水、治污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年来,在黄委和黄河流域九省(区)共同努力下,黄河实现了科学管理和数字化管理,并实现连续十年不断流,干流水质持续好转。希望黄河流域九省(区)进一步加强协作,相互学习借鉴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和监督工作以及水污染治理和节水型社会建设经验,进一步提高对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重要性的认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完善地方环境资源保护法规,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推动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共同推进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保护好母亲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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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委主任李国英参加会议并做了题为《黄河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及节水途径》的专题报告,对黄河水资源概况和特点、变化和趋势做了分析。针对日益尖锐的用水矛盾,李国英从建立合理的水价形成机制、水权分配与交易制度、探索黄河水权转换、地表水与地下水联合调度、调整种植业结构,促进农业增效节水,积极推广发展设施农业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析。
李国英指出,黄河水资源总量有限且呈减少趋势,而经济社会发展用水需求旺盛且呈增长趋势,在当前及今后一个相当长时期内,黄河水资源的供需矛盾将会日益尖锐,这已成为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制约因素。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未来的水资源供需形势将更加严峻。因此,必须大力加强节水型社会建设,采取各种措施促进节水,使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从长远看,要根本解决制约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必须增加黄河流域水资源总量,即实施跨流域调水工程。
李国英呼吁建立黄河流域九省(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座谈会长效机制,并表示黄委愿意参加这一机制,积极为这一机制的形成和运行做出贡献。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常委、常务副主席齐同生参加会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马瑞文出席会议并致欢迎辞;宁夏回族自治区副主席赵小平介绍了宁夏区情;会议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学清主持。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考察了黄河金岸标准化堤防工程、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情况。
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杨安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郝益东,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储亚平,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春耀,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肖云刚,黄委副主任苏茂林以及相关省(区)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土厅、环保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的负责同志,黄委水调局、水政局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作者:易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