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耿琳 通讯员翟锦军)记者昨从襄樊水务集团获悉,从9月1日起,襄樊市城市供水价格将进行调整,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水量用得越多,水价越高。
据悉,此次水价调整简化用水类别,将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生产经营用水。从9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1.30元/立方米,行政事业用水价格为1.50元/立方米,工业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为1.65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3.30元/立方米,区域性用水价格0.8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3毛钱,低保、特困家庭用水价格0.80元/立方米不变。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三级,级差为1∶1.5∶2。第一级水价为1.30元/立方米,第二级水价为1.95元/立方米,第三级水价为2.60元/立方米。加上0.80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量在第一级范围内,其实际水价将由现行的1.80元/立方米调到2.10元/立方米。
对暂未实施一户一表改造抄表到户,暂按总表计量的居民小区和单位,采取按总表计量数、户均用量的基础上,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对总表计费。双月抄表用户,一半水量按原价计费、另一半水量按新标准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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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级水量
居民梯级水量第一级水量为每月25立方米以内(含),第二级水量为每月25至33立方米(含),第三级水量为每月33立方米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