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图为:用水越多价越高图为:我省9城市水价﹙数据均不含污水处理费﹚本报记者耿琳 通讯员翟锦军7日上午,市物价局和市水务集团举行的水价调动征求意见座谈会上传出消息,襄樊将调整水价,居民生活用水或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水量用得越多,水价越高。
据了解,由于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未列入我省价格听证目录,听证将只涉及自来水费的调整。
城区水价10年涨过5次目前,襄樊城区居民用水价格为1元/吨(含基本水价、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加上污水处理费0.8元/吨,居民每月水费为1.8元/吨。预计本次水价调整提高的是基本水价、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价格,污水处理费保持不变。
近10年来,襄樊居民水价连续上涨5次,分别为:2001年7月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居民用水价格上调0.2元/吨;2002年4月,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由0.55元/吨涨到0.65元/吨;2005年3月,污水处理费从0.2元/吨涨为0.5元/吨;2007年4月,居民生活用水基本水价、城市附加费、水资源费从0.705元/吨涨至1元/吨;同年10月,城市污水处理费由0.5元/吨涨至0.8元/吨。
市物价局副局长何细民介绍,与省内大多数城市相比,襄樊目前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最低。在全国500个城市生活用水价格中,襄樊水价排倒数第二。
水价改革将做三大调整除基本水价调整外,此次水价改革的内容还有3个重大调整。
何细民介绍,此次调整城区水价的思路是:改革水价模式,理顺供水价格关系,促进节约用水,规范区域性供水,适当调整供水价格。
据了解,将有3方面的重大调整:一是简化用水类别,拟将工业用水和经营服务用水合并为生产经营用水;二是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促进节约用水,用水越多水价越高,基础水量大致划为每户每月用水量25立方米及以下;三是推进区域供水、高层二次加压供水管理,抑制价格过高过滥的问题。区域供水、高层二次加压供水涉及市区10多万户生产经营、生活用户,改革水价,可化解矛盾。
拟实行3级阶梯式水价水价改革后,城区用水将分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区域性用水、低保户用水6大类。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上调0.3元/吨,达到1.3元/吨,加上0.8元/吨的污水处理费,单价将由1.8元涨至2.1元;低保户保持现行水价0.8元/吨不变。
调整方案对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实行价差为1:1.5:2的三级阶梯水价。
物价部门根据居民用水情况,参照武汉市做法,确定每户每月用水量第一级是0至25吨,拟按1.30元/吨计价;第二级是26至33吨,拟按1.95元/吨计价;第三级是34吨以上,拟按2.60元/吨计价。
对暂未实行一户一表的用户,仍按总表计算,暂不实行阶梯水价。
据物价部门核算,80%以上居民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5吨以下。
李平介绍,多年监测表明,90%的居民用户每月每户用水量在10吨以下。若按调整方案实施后,90%居民每户每月水费开支仅增加3元。
从保本微利到合理盈利何细民介绍,此次水价调整将参照武汉市的做法,遵循“补偿成本、合理盈利、节约用水、公平负担”16字原则。
水务集团总经理李平介绍,改革与调整水价主要是为了合理补偿供水成本,维持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安全优质供水的必需。2004年至2008年,该集团成本已从0.79元/吨上涨到1.209元/吨,而平均供水价格只有1.1元/吨。
李平说,合理补偿成本,平衡企业的盈利水平,保持有一定的微利,才能保证城市整个供水体系的安全,供水企业有了盈利,才有发展能力,有应对水质变化能力,有提前考虑应对突发性水质事件的能力。
何细民介绍,国家水价政策规定的城市供水企业合理盈利为净资产利润率6%—12%,此次调价将按最低利润率6%进行。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国各地掀起了此起彼伏的水价上涨热潮:2009年1月1日,广东自来水价格全面上调;4月1日,南京居民生活用水由2.5元/吨上调到2.8元/吨;5月6日,沈阳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省内武汉、荆州、随州等市也酝酿在今年内调整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