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保障环境安全,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环保局日前制定并实施了环境风险抵押金制度。
这项制度规定,区环保局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实行以局领导、环境监察执法人员等为主要帮包人的帮包责任制,帮包人年初缴纳环保风险抵押金2000元,如所帮包的区域、企业全年未发生一起环境事故,年终按缴纳抵押金额两倍进行奖励返还;如发生相关事故或发现存在瞒报、谎报、迟报、漏报等行为,将扣除责任人的风险抵押本金及返还奖励。
据了解,薛城区近年来不断创新环境监管模式,采取“节假日正常查,不良天气突击查”的“反思维”工作法,不断加大人工监控力度,有效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健全了环保数字化监控系统,先后投资800万元,建设环境监控中心1个,在大、小沙河上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两座,在所有国控、省控重点企业排污口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出水口安装在线监测设备14台,并与省、市、区环保部门联网,实现实时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