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讯 5月11日,西宁市召开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会议。从即日起至年底,西宁市将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为排污企业逐个“体检”,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
由于西宁市多数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弱,新型工业发展较慢,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断增加,导致一些流域、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比较突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仍然较为普遍。因此,在专项整治中,西宁市环保部门提出,将分4个阶段,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重金属排污企业、污染物减排重点行业及区域,强化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重金属污染物企业每两月监测一次。西宁市将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冶炼、含铅蓄电池、皮革及制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电镀、危险废物处置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及历史遗留重金属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对重金属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将每两个月监测一次,并向社会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
●取缔不合格企业。在整治中,西宁市将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有色金属及相关行业调整规划,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电镀、小制革、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未经环评审批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仍未整改到位的企业,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整改,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的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渣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运行负荷和出水达标率。重点整治不能保证稳定达标排放、污泥达不到无害化处理要求和污泥外排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加大钢铁、水泥、铁合金、焦化、淀粉、火电、藏毯等行业监管和污染整治力度,严肃查处火电行业故意不正常运转脱硫设施,使用旁路偷排、烟气连续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此外,西宁市还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水泥、铁合金、电解铝等淘汰和取缔关闭情况摸底调查,对于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环境问题,西宁市环保部门将认真梳理,实行主要领导包干制,明确时限,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