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近日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安排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黄河流域水环境保护工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程等8项环保工程,力争环保投资达到236亿元。
《规划》要求,“十二五”期末,宁夏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6.0%、8.0%;全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3.6%、4.9%。黄河干流国控出境断面水质类别稳定控制在Ⅲ类,黄河干流国控、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8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国家环保重点城市银川市、石嘴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以上的天数比例达到85%。重点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20%,城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5%以上,危险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600个。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显着增强,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初见成效。
《规划》同时要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改善和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落实责任追究制。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要求,要在2013年年底和2015年年底,分别对各地《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