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污水处理监管,广西将建立污水处理尾水排放达标通报制度,严格按照污泥处理尾水排放指标要求,定期进行污水处理尾水排放检测,并发布关于尾水排放达标情况公告。这是记者今天从全区供排水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据统计,截至2012年5月,广西累计建成投入运行的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共112项,配套建成污水管网2619.59公里。与2007年以前相比,新增污水处理设施102项,新增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796.59公里,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294.75万吨/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韦力平说,目前,广西所有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全部达标。“今后将依法对我区县城以上污水处理尾水排放进行监管,重点公布14个设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达标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检测对象范围及公告的内容和范围。”
据介绍,目前,全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仍较滞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平均运行负荷率偏低的问题仍较突出。多数污水处理厂污泥尚未实现无害化处理处置。
韦力平说,广西将加快编制和实施全区“十二五”污水设施改造和建设专项规划。根据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要求,因地制宜,采取深度处理、强化常规处理和完善处理系统等工程措施,分类实施。至2015年底,完善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管网体系建设。
“十二五”期间,广西将投资约170.9亿元,规划建设污水管网4381公里。2012年,广西启动了全区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前期工作,目前正编制《广西污泥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