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完成国家下达的削减任务。大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各项大气污染物浓度逐年降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稳定达到100%;河流水质明显好转。
西部地区禁止污染型项目建设
《意见》明确,我市将通过提高环境准入门槛,强力削减排污总量。
按照中、东、西产业规划布局,中部地区突出发展第三产业,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限制新建污染较重项目。西部地区禁止污染型工业项目建设,限制医药、化工、印染等行业,对建材行业提高准入门槛,鼓励向绿色、节能、环保、循环经济方向发展。东部地区禁止新建污染重、规模小、耗能高的皮革、化工项目,鼓励医药、化工产业延长产业链,向深加工、高端医药及制剂等低污染、高附加值方向转变。
在城市主导风向限制建材、采矿等行业;市区供热采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其他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采取集中供热或推广分布式能源供热。
基础设施建设达不到规划环评要求的园区和环境质量不达标的重点区域,禁止新上增加污染物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