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监察厅、省政府督查室和省环保厅共同组成联合检查组,由谢立副厅长带队组织对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目前已经完成岳阳、永州、衡阳、郴州、株洲和湘潭6市的检查工作。
本次督促检查重点是湘江流域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确定的搬迁企业、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500头以上畜禽养殖废水污染治理,以及2009年度未完成的限期治理项目。督促检查期间,通过对上述整治项目实地调查和听取流域内市政府情况汇报的方式,详细地了解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从检查情况反映出,通过近3年的努力,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大部分项目按照省政府文件的整治内容和质量要求完成了建设,并发挥了环保效益,促进了湘江流域水质的提高,但仍有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建成,特别是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未能发挥项目效益,设备运行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并对我省能否完成“十一五”减排构成影响。为此省检查组在和各地政府就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意见交流。全部项目检查完成后,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办公室将报请省人民政府通报此次检查情况,省监察厅、省环保厅将对存在突出问题的整治项目进行挂牌督办,以确保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全面完成。(张海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