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确保全面完成海河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任务,山东省滨州市要求打造高水准的治污亮点工程,把任务分解落实到岗、到人、到位,做到细化、量化、具体化,形成各负其责、齐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全面推进治污减排步伐。
滨州市明确了有关部门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具体分工和责任,市监察局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的监察和日常考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抓好污水处理厂升级项目的改造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水利局负责抓好人工湿地的建设指导、引水补源和实施河道清淤整治工程;市行政执法局负责抓好各县区垃圾处理厂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市环保局负责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在线监测仪的安装维护,同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为打造高水准的治污亮点工程,滨州市先后出台了《全市重点流域工业点源整治标准》、《全市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整治标准》等文件,要求流域内污水处理厂要努力实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再生水资源化、污泥无害化、运营市场化等目标。重点流域工业点源要高标准完成治污工程建设,确保外排污染物稳定达标,最大限度地实现中水回用。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在保证每一个治污项目都包含环境安全保障内容的基础上,建立起“四级应急处置体系”,从车间排污口、厂区应急控制闸门、厂区应急事故池、厂外橡胶坝到拦河闸、拦蓄坝,实行层层截蓄,严防污染事故发生。(王学鹏 袁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