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日前出台了《2010年度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明确指出,今年继续推进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龙江等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实现流域畜禽养殖污染有效控制,沿江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工业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加强,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
根据整治计划,今年福州市闽江、敖江流域省控断面及交界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均要达95%以上,支流断面水质达标率要达80%以上;龙江流域省控断面和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要达75%以上。市级、县(市)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分别达95%、90%、85%以上,福清市本级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80%以上。
今年,福州市闽江流域整治将重点推进50个项目,敖江流域整治重点推进44个项目。项目涵括养殖污染整治、工业污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流域生态用水保障等6个方面。龙江流域整治由福清市政府根据省、市意见,单独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在闽江、敖江重点整治项目中,养殖污染整治项目共有10个,包括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和畜牧业发展规划、全面拆除禁养区内养殖场等。工业污染整治方面,重点开展石板材、重金属、造纸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快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方面,闽江流域要完成闽侯、闽清、永泰等县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定、规划和标志牌建设等7个项目;敖江流域要落实连江县小沧乡七里村搬迁等9个项目。城乡环境设施建设方面,重点要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城镇垃圾处理场建设,在今年内实现“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方面,闽江流域要关闭干流、一级支流、饮用水水源地沿岸一重山范围内的采矿(石)场及流域内所有无证、证照不齐或未达到最小开采规模的矿点,取缔在禁采区内开采以及违法企业,实施沿江两岸造林绿化规划等。敖江流域的工作重点是削减10%的石材开采总量、恢复“青山挂白”矿点的植被、加强对废渣堆放场管理。
流域生态用水保障方面,闽江流域要推进永泰界竹口电站在线监控装置安装,永泰县赤锡乡移民小区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等5个项目。敖江流域要保障山仔和塘坂水库最小下泄流量,充实水源保护区内乡镇和村的环保管理人员。
所有整治项目中,除涉及长效管理的个别项目外,都要在今年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