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萍乡市政府出台了《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该意见共分5个部分24条,明确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等“三条红线”控制的主要内容,还将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主要水功能区达标率等各项控制指标细化至各县(区),并强化对县(区)政府考核力度。《意见》指出,到2015年,全市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10.58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5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以上;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据市水务部门相关责任人介绍,萍乡市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985立方米,低于全国2200立方米的平均水平,是全国110个严重缺水城市,是南方少有的兼资源型、工程型和水质型缺水的城市。虽然近年来全市不断完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但由于严重的资源性缺水和地表水资源不足,一些地方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引发了一系列环境生态问题。从去年11月开始,市水务部门历时三个多月,在征求多方意见后制订出该意见,旨在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采补平衡的要求,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