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环保局受市政府委托,近日与郫县政府签订了《2013年市自来水六厂(七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
根据市政府《研究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相关工作的会议纪要》和《2012年度郫县饮用水源保护目标责任书》要求,今年年初,郫县政府落实2012年市自来水六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目标责任顺利通过了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的考核验收。因此,成都市今年将继续以财政转移支付的方式,安排6000万元饮用水源保护资金,用于市自来水六厂(七厂)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按照今年市政府对市自来水六厂(七厂)饮用水源地保护目标的要求,市自来水六厂、七厂(保护区划定并运行后),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要达到100%。在市自来水七厂正式运行前,郫县政府要完成保护专项规划、拆迁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使饮用水源保护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职责清晰、措施有力;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确保饮用水源数字化管理平台正常运行;完成柏条河水质自动监测子站建设,科学掌控水质变化情况。
为切实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规定,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必须实行封闭式管理,建设隔离网、防撞栅栏及桥面污水收集系统,确保隔离防护设施完好,保证隔离防护区内无种植、养殖、洗衣、游泳、垂钓等可能污染水体的活动。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检查制度,每日巡查饮用水源保护区和维护管理水源保护设施,并落实专人负责;建立水质安全预警、应急处理等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系,制定应急预案,每年开展一次以上应急演练;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规范的保护区标识、地理界标、宣传牌、警示标志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行标志,保持标识标牌醒目、清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