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境保护部网站消息,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在北京主持召开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会议指出,对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非常高昂,而目前一些良好湖泊正面临入湖污染负荷逐年增加、面积萎缩和生态退化等威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战略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精神,环保部编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会议决定,《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经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
会议指出,为确保减排目标的完成,按照《“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的规定,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和监察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8家中央企业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统计监测考核体系建设运行情况,以及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结果显示,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423.7万吨,同比下降3.05%;氨氮排放总量253.6万吨,同比下降2.62%;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17.6万吨,同比下降4.52%;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337.8万吨,同比下降2.77%。与2012年减排目标相比,四项污染物均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特别是氮氧化物排放量在2011年增长5.73%的基础上,今年一举出现拐点,实现了四项污染物同比均下降的良好局面。但有少数地方和企业在总量减排工作中存在着突出问题。会议认为,《2012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考核结果的汇报》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全国污染物减排工作的落实情况,待考核结果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会议认为,湖泊是中国重要的生态资源,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供水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等生态服务功能。“九五”以来,国家对污染严重的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湖”)开展了大规模的治理,取得了显着的成效,遏制了水质恶化的趋势。2011年以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开展了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工作,对未被污染的湖泊采取一些预防措施,对遭受轻度污染的湖泊进行抢救性保护,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的积极响应,获得了较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但也要看到,对湖泊“先污染后治理”的代价非常高昂,而目前一些良好湖泊正面临入湖污染负荷逐年增加、面积萎缩和生态退化等威胁。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的战略思想,以及党的十八大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精神,建立湖泊保护长效机制,有序地推进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与“三湖”等污染较重湖泊水污染防治一起,共同组成完整的、覆盖全局的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规划》介绍了我国湖泊的概况,分析了良好湖泊生态保护形势,提出了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范围和期限、目标与指标体系、分区保护策略,明确了调查和评估湖泊生态安全状况、调整湖泊流域产业结构与布局、加强湖泊流域污染防治、开展湖泊流域生态保育、合理利用湖泊流域水土资源、提高湖泊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主要任务,并列出了相应的保障措施。会议决定,《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年)》经进一步修改后报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