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10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13/9/10 11:29:00

  《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管理办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记者了解到,我区今后对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管理。新建、改建、扩建的高耗水工业项目,禁止擅自使用地下水。食品、制药等项目,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取用地下水。


  自治区对地下水实行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管理。各行政区域内年度开采地下水总量不得超出批准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超采地区和重要地下水水源地年度开采地下水总量不得超出批准的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地下水水位不得低于水位控制指标。


  自治区对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实行水资源论证分级审批。三项水资源论证报告,由自治区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包括工业年取用地下水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农业、生态年取用地下水1000万立方米以上的;自治区政府或者其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建设项目。


  条例特别规定,未经有管理权限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对水质有特殊要求的企业擅自使用自备井的;未按照要求安装地下水监测设施的,由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