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和开放开发,许多企业落户东南亚陆路通道之一的宁明县,在给宁明带来商机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为了实现环境与经济双赢,宁明县标本兼治,动真格整治污染源,保护水资源。
2009年下半年,宁明县划拨5万元,委托广西大学生态与旅游科学研究院编制《宁明县城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同年9月,划拨1.8万元完成37块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12块界标的设立。并制定河流保护办法,禁止违法开采沙石、挖土等污染水源行为。同时,在县城沿河南北两段建设2.2公里的防洪堤,避免雨水的冲刷使垃圾流入河道。将明江河岸两侧100—150米内划为临江绿地,200—500米内划作水域保护区,定期对县城地段河流两岸的垃圾进行清理。每年开展“放养鱼苗,保护母亲河”活动,组织干部群众到沿河两岸义务植树。
同时,加强对两家制糖企业和其它沿河重点排污企业减排工作的监督,加大对县内几家小型企业的监督减排管理,实施废水循环使用,使该县COD排放量削减488吨,基本达到零排放。
据监测,目前,宁明县大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标准,明江河监测断面水质各项指标达到地表水II类标准,饮用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100%。(郑鑫 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