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渭河
11月28日,西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调整方案,方案规定当考核断面水质超出规定污染物控制指标时,将被扣缴奖惩资金。
记者从发布会现场了解到,为切实改善为何流域水环境质量,依据陕西省环保厅、省财政厅《2011年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工作方案调整的函》和《西安市渭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考核办法(试行)》规定,对全市13个区县和8个开发区内的水质考核断面每月进行检测考核,当考核断面水质超出规定污染物控制指标时,将被扣缴奖惩资金。
新调整的方案中规定,水体考核断面氨氮超标在1-5mg/L范围内时扣缴20万元、在6-10mg/L时扣缴50万元、在11-20mg/L时扣缴100万元、大于20mg/L时在扣缴100万的基础上,每超标1mg/L时追扣缴50万元。提高原地表水体化学需氧量奖惩资金扣缴标准增加一倍,水体考核断面化学需氧量超标在1-10mg/L范围内时扣缴20万元、在11-20mg/L时扣缴50万元、在21-50mg/L时扣缴100万元、大于50mg/L时在扣缴100万的基础上,每超标1mg/L时追扣缴20万元。
新增八处断考核断面,分别是:周至县污水处理厂外排口、沙河入黑口断面,临潼区三里河、五里河入渭河口断面,阎良区浩西村、南林村污染水渠断面,蓝田县青羊庄水渠断面,浐灞生态区第十二污水处理厂外排扣断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