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单位若超计划用水,须按一定标准缴纳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13日,湘潭市水资源管理工作会议召开。2011年湘潭市将全面实行计划外加价收费用水管理制度,对年用水3万立方米以上(含3万立方米)的用水大户严格执行用水超计划加价收费。
2009年,湘潭市水务局对湘潭城区125家主要用水单位逐一核定计划用水指标,并在媒体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这125家单位包括生产企业35家,行政事业单位32家,医院五家,学校16家,经营服务行业37家。
有关统计显示,这125家厂矿院校大多有自备水源,直接从湘江取水或抽取地下水,用水量大占全市用水量50%左右。去年,湘潭市对市区125家用水大户进行了节约用水、计划用水随机抽样督查,重点督察了一批高耗水、高排放、高污染的化工、造纸、深加工等行业,并对一些超计划用水单位下达了超计划用水实行加价收费的温馨提示通知。
2011年,湘潭市还将计划出台《湘潭市用水超计划外加价收费实施细则》等一批规范性文件,全面实行计划外加价收费用水管理体制。(记者:李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