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1日获悉,《广东省“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简称《方案》)已经“出炉”。与以往不同,《方案》不仅提出具体数字目标,还对产业发展、工业节能、市场机制等内容进行细化,同时规定对未完成目标的相关部门与企业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提速”
根据《方案》,2015年节能减排目标进一步“提速”。到“十二五”末,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477吨标准煤/万元,这要比2010年和2005年分别下降18%、31.46%。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71.5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2.0%、14.8%。
《方案》规定,要将全省目标合理分解到各地级以上市、各行业、重点用能单位和重点排污单位。同时节能减排目标完成情况还将列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对于未完成目标的地方部门与企业,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
珠三角争取全面供应粤V汽油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为达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广东拟建立现代产业体系,而现代服务业成为举足轻重的一部分。根据《方案》,到2015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8%,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比约10%。
一直以来,工业领域都是节能减排的“重头戏”,工业废水更成为令人头疼的问题。《方案》规定,要加大造纸、印染、化工、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到2015年,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交通方面,广东将发展节能低碳的智能高效交通系统。据了解,轨道交通运输和地面公交的出行“分担任务”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同时,至“十二五”末,广东将争取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珠三角地区则争取淘汰全部“黄标车”。车用成品油质量也将进一步提高,2015年底前,珠三角地区争取全面供应粤V车用汽油,全省范围内争取全面供应粤IV车用汽油和粤IV车用柴油。
《方案》还规定将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十二五”期间,公务用车制度将进行改革,用车油耗将进行定额管理,并进一步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
数说节能减排
到“十二五”末,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到0.477吨标准煤/万元,这要比2010年和2005年分别下降18%、31.46%。
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70.1万吨、71.5万吨,比2010年分别下降1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