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江西省人大环资委部分人员赴鹰潭就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立法调研。
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共赢,这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想要破解的一道难题。如何能督促各级政府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忽视环境保护?带着这个问题,记者在南昌、九江、新余、宜春等地采访了江西各级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负责人。据悉,今年,江西有意出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
发挥监督职能呵护一湖清水
今年“环保赣江行”将关注大气污染防治
2010年9月上旬,九江市人大的负责人到永修、德安、湖口三个县调研农村清洁工程的实施情况。九江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的重点区域,在大部分涵盖地区属于农村的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内,改善农村环境状况对生态经济区建设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2010年,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新农村试点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的专项报告,成为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发现工程的建设资金投入依然不足,很多群众并没有认识到这项工程的重要性,不同地区推进的速度也不平衡。”参加调研的九江市人大常委会的一位委员说。在调研的基础上,九江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进一步整合资金、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保洁队伍稳定等意见建议,对此,九江市政府提出了提高试点覆盖面、加大资金投入等办理意见。
2010年,江西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推进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省人大常委会继续开展“环保赣江行”监督检查活动,并对往年发现的水污染问题整治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整改落实;在重化工业城市新余,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加强环保监督放在工作的突出位置,对新余实施的十大生态工程进行督查;宜春市人大常委会就20多个项目的水源保护、水土保持、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发出了6份检查采访意见,点出了存在的17个问题,提出了18条整改意见……
在采访中,江西省人大环资委办公室副主任谢爱林介绍说,今年“环保赣江行”将定位于“保护蓝天碧水,推动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侧重点是关注大气污染防治。”
运用立法权保护优美生态
拟出台条例保护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
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特色是生态,核心是发展。如何保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走保护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在采访中,记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开始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
在2010年,省人大常委会的有关部门围绕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展开了持续一年的调研。谢爱林告诉记者,这个条例最初的名字是五河源头及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环境保护条例,“稿子当初提交上来的时候,大家觉得太散,定位不准,存在很大争议。我们搞了一年的调研后退了回去。”他说,“勉强出台也是可以的,但因为定位不准确,出来没有很大的实用价值,所以我们环资委和法工委就提出来退回去,人大常委会的领导经过与省政府的领导沟通后确定,以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题目重新起草。这样更有针对性,比如哪些是核心区,哪些是可以发展地带,哪些是缓冲地带,提出沿湖三公里有限发展等等。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过程中如果再进行粗放型发展,就会破坏鄱阳湖的生态,这样的发展失去本来的意义。”
谈到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谢爱林向记者强调说:“把草案打回去重新起草,这还是很少的。”除了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外,在省人大常委会2011年的法规统筹修改范围中,鄱阳湖湿地保护条例也被列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