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10日下午公布关于《“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实施方案》。
根据这份《方案》,至2015年,广州市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17.38万吨以内,氨氮排放总量控制在2.12万吨以内,上述两项均要比2010年减少两成二左右;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5.52万吨以内,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10.97万吨以内,这两项指标均比2010年减少超过三成。
广州市环保局副书记戴剑锋称,此次减排方案,从指标看,新增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指标;从控制范围看,广州首次将污染源普查口径中的农业源、机动车纳入到总量控制范围;并加强了对火电、钢铁、水泥、造纸、印染和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的全口径精细化管理。
据了解,为实现减排目标,广州布置八大任务,严格环保准入;淘汰落后产能;持续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和管网建设;进一步推进工业污染源治理;优化养殖模式,实现农业源减排;采取综合措施,控制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强化执法,创新环境监管手段;加强减排能力建设,完善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三大体系”。
广州市环保局还制定了11项重点减排工程,包括火电企业脱硫旁路取消、火电企业脱硝、非电企业二氧化硫治理、非电企业氮氧化物治理、“退二进三”、污水处理厂建设,造纸、纺织印染、石油化工行业废水治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