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陕政办发〔2012〕110号),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陕西省将新增污水处理规模254.36万立方米/日;升级改造污水处理规模81.2万立方米/日;新增污水管网10368公里;新增污泥处理处置规模32.45万吨(干泥)/年;新增污水再生利用设施规模162.97万立方米。规划总投资达211.86亿元,其中新建项目投资198.53亿元,续建项目投资13.33亿元。
到“十二五”末,陕西省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75%以上,其中西安市城区实现污水全部收集和处理,其他设市城市达到85%,县县具有污水集中处理能力,县城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80%,31个省级示范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50%。
同时规划中还将污水处理厂中控设施建设纳入主要建设任务,明确日处理2万吨以上的城镇污水处理厂必须按照环保部《关于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建设和完善中控系统,为主要污染减排核算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