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1日起,南通市对2010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被评级为红色和黑色的高污染企业,执行差别水价。该市物价局表示,此举旨在用价格杠杆促进工业节水。
为促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从2009年开始,南通在全国率先将企业水价与企业环境信用挂钩。根据这一政策,南通山鹰印染有限公司等24家企业环境行为被评为红色等级的企业,其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将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提高0.3元/立方米;南通毛腈纺织厂等8家企业环境行为被评为黑色等级的,随水价征收的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0.5元/立方米。执行差别水价并非“终身制”,当企业环境行为评级达到黄色及以上后,污水处理费即按正常标准执行。(朱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