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水利部水规总院对《甘肃省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调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调整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并原则通过,水利部规计司、黄委会,甘肃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景电管理局、水电设计院,武威市水务局、金昌市水务局等单位的负责人、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遵照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在陆浩书记、刘伟平省长和水利部陈雷部长关于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工作书面汇报上的重要批示,为了切实加快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步伐,巩固近期治理成果,提前实现规划远期目标,在水利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的关心指导下,省水利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在认真总结近期治理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研究论证,组织编制了《调整实施方案》。
《调整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一是将规划后10年的灌区节水改造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生态移民、水资源管理措施等治理任务集中在前5年实施;二是对规划实施的水资源配置保障工程进行调整,即将东大河至民勤蔡旗专用输水渠工程和景电二期向民勤调水渠下段河道整治工程,调整为景电二期向民勤输水渠改建及民勤调水渠延伸工程;三是新增景电二期灌区节水改造工程。
审查认为,加快石羊河流域重点治理十分必要,将原规划下一个10年完成的治理任务集中到前5年完成的计划是可行的,原则同意《调整实施方案》提出的水资源配置及工程建设方案。要求我省进一步研究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用水情况和节水潜力,切实加强水资源管理,做好落实《调整实施方案》的各项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