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邢台出台《邢台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考核办法》,对该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量化考核,以全面提高其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这在河北全省设区市中是第一家,具体量化考核工作已从今年第三季度开始实施。
《考核办法》规定从运营方式及资质、资金拨付、处理水量、设施运行等10个方面共38个小项对该市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量化考核。量化内容按照百分制实行等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每次考核分为县(市、区)自查和市核查两个阶段,四次考核结果汇总为本年度考核结果,并以此作为对各县(市、区)年度环保目标和污染减排目标完成情况的重要依据。
目前,邢台市县县建有污水处理厂,列入此次考核序列的共有18家。为酝酿本办法的出台,自2010年下半年以来,该市特别加大了对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指导力度,坚持每半月检查指导一遍,总结通报一次。同时,积极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行企业化运营,预计今年9月底前将全部实现到第三方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