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工业废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发布日期:2010/6/22 8:58:00

  关于污(废)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危险特性鉴别的有关问题,环境保护部经研究,近日做出解释,全文如下:


  近来,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我部询问在公共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危险特性鉴别工作中,如何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中的固体废物采样和鉴别相关规定问题。鉴于该问题具有普遍性,现就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一、单纯用于处理城镇生活污水的公共污水处理厂,其产生的污泥通常情况下不具有危险特性,可作为一般固体废物管理。


  二、专门处理工业废水(或同时处理少量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可能具有危险特性,应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 J /T298-2007)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的规定,对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三、以处理生活污水为主要功能的公共污水处理厂,若接收、处理工业废水,且该工业废水在排入公共污水处理系统前能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共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可按照第一条的规定进行管理。但是,在工业废水排放情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按照第二条的规定进行危险特性鉴别。


  四、企业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向其法定边界外排放工业废水的,出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属于正在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其进行危险特性鉴别,应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的规定,在废水处理工艺环节采样,并按照污泥产生量确定最小采样数。


  环境保护部


  (环函〔2010〕129号2010年4月16日)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