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山东青岛立法管理城市排水
山东青岛立法管理城市排水
发布日期:2010/6/28 9:32:40

  本报讯 记者张庆申 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规定雨水污水管道不得混接,餐饮、洗车等行业应设隔油池。


  条例鼓励节约,鼓励污水的再生利用和雨水、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的资源化利用。


  条例还首次明确提出了雨污分流的要求。排水设施规划建设时应当考虑雨水利用和污泥处理处置,并且对污泥的流向要严格控制,防止二次污染。在公共排水管道覆盖区域,污水应当排入污水管道集中处理。禁止将污水排入雨水管道、城区河道、明沟、暗渠或者将雨水排入污水管道。


  据了解,目前,部分企业和餐馆污水直接排放,不设置污水预处理设施或预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转,出水水质严重超标,导致排水管道腐蚀破坏,并严重影响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针对这个问题,条例规定,从事餐饮、汽车修理、洗车、海水浴场冲淋、工程施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技术规范建设相应的隔油池、沉砂池,并定期清疏和正常使用。


  此外,条例还明确对污水处理实行特许经营制度。从事污水处理经营的单位应向排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取得污水处理特许经营权。污水处理运营单位应当对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的数量、流向等如实记录和报告。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