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预定2011年1月1日上调的污水处理费暂不调整。昨日,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有关负责人称,调整时间目前尚未确定。
近日,顺德区人民政府网一则《关于调整我区污水处理费的通知》,让不少市民开始关注明年的污水处理费。该通知称,根据顺发改2008年45号文件精神,于2011年1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调整自来水排污费:民用水排污费从0.8元每立方米调整为1.0元每立方米;非民用水排污费从1.0元每立方米调整为1.5元每立方米。公告落款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
“标准暂时不调整。”该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市政公用事业科有关负责人说,该消息已经滞后,污水处理费原本预定要上调的,但现在已暂缓调整。据介绍,近年来顺德通过BOT形式兴建污水处理厂,目前顺德各个镇街均已有自己的污水处理厂;但按照当初的标准,污水处理费缺口相当大;早在2008年的文件就明确表示将在2011年元旦开始上调污水处理费标准,涨幅也与该通告中的数字一致。
“最近物价上涨严重,区相关部门认为不宜在此时加重市民负担。”该负责人说,日前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已经下发了暂缓上调污水处理费标准的文件,具体何时调整会另有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