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28日)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天津市日前出台了《天津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方案中,严禁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淘汰治理小火电机组、淘汰或治理黄标机动车、落实清水工程和再生水回用工程目标等成为重点任务。方案中还指出,将建立减排考核机制。
严禁新建燃煤供热锅炉
到2015年,天津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要在2010年排放的基础上分别削减9.2%、10.4%、9.4%和15.2%。“十二五”期间,新增燃煤量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新增城镇常住人口控制在300万人以内。新增发电机组全部落实热电联产、以热定电;市内六区、环城四区、滨海新区和其他两区三县的建成区严禁新建燃煤供热锅炉,新增供热面积全部实现热电联产,或以燃气等清洁能源供热;积极推进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实现热电联产替代或改燃,2014年底前,力争完成60%以上,年燃煤量控制在190万吨以下。
2014年底前淘汰治理黄标车
2014年底前,对本市8家工业企业自备电厂的33台小火电机组完成配套建设或完善监控设施,全部纳入国家电网脱硫监管系统统一管理,脱硫效率提高到90%。2014年底前,通过淘汰或治理黄标机动车,实现氮氧化物减排2.03万吨。
国电8台发电机组 关停治理
组织实施国电天津第一热电厂、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天津津源热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对8台发电机组的关停及治理;全市20台20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实施脱硝治理工程;督促全市电力和工业企业自备电厂火电机组脱硫设施正常运行,脱硫效率稳定提高到90%。
四大污水处理厂 负荷率80%
纪庄子、咸阳路、东郊、北辰四大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提高到80%,再生水年回用量达到3.5亿至4亿吨;2011年6月底前四大污水处理厂完成中控系统建设。到2015年底,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净减排量削减任务。
2013年底前,全市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335万吨/日;2014年底前,全市再生水年回用量达到6亿吨。(记者 于春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