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办公厅印发《长江委农村水利管理规划》,明确长江流域农村水利管理体系机制和目标任务,为切实解决流域4.3亿人特别是山丘区广大老百姓的吃饭、喝水问题保驾护航。
“十一五”以来,长江流域农田水利建设进入跨越式发展阶段,累计总投资达502亿元。然而,由于区域自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差异,目前流域内仍存在灌溉保证率低、水利工程老化损坏严重、旱涝受灾频繁、农村饮水不安全等诸多问题。2012年4月,水利部明确了流域机构农村水利管理职责,并要求流域机构尽快编制农村水利管理规划,充分发挥流域机构技术指导优势,推动农村水利工作健康发展。
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到2015年,全面掌握长江流域农村水利基本信息,初步建立管理信息本底数据库和交流平台,制订重大项目规划、论证、咨询、审查、重点工程检查督察、验收及后评估工作等内部管理制度;到2020年,建立上下协调、运转高效的管理体系,形成重大项目技术论证、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的长效机制,实现以流域农村水利基础信息数据库和长江流域农村水利网站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造就实干、创新、高效、专业的流域农村水利管理队伍和技术支撑体系。
《规划》首次为流域机构开展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提供支撑。根据《规划》,长江委将负责有关农村水利规划的组织、编制、复核及实施监督,中央投资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与督办督导,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技术咨询和审查,信息化管理,政策研究等多项工作。并重点围绕农村饮水安全、大中型灌区和大中型泵站、小型农田水利、节水灌溉、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验收和后评估工作,全面履行流域机构农村水利管理职能。
目前,长江委通过收集查找资料、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已基本摸清长江流域农村水利发展概况和管理现状。长江委农水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坚持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全力做好农村水利规划、技术咨询和信息交流平台建设等基础工作,不断促进流域农村水利事业又快又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