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推进“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7日,华能北京热电厂三期扩建工程水影响评价报告书获批通过。这是北京市首例将水资源论证评价、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3合1”的水影响评价报告。业内专家认为,该项目充分考虑了水资源循环利用,厂区生产用水主要是再生水,在建设过程中,也实施了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措施等。
2013年10月15日,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的办法(试行)》,将“水影响评价审查”作为建设项目立项的前置条件,与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并联办理。
《办法》规定,北京市范围内新、改、扩建项目,都要进行水影响评价,如直接从河湖、水库、地下取水的,从管网取新水或者再生水的,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可能影响防洪安全的等等。据了解,相关部门将审查产业政策符合性、耗水情况、供排水条件、防洪影响、严控水土流失等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