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石家庄中支与河北省环保厅加强配合,发挥合力,积极探索排污权抵押融资模式,在学习外省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河北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并于近日联合出台了《河北省排污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河北省作为全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省份以来,排污权交易工作快速开展,目前全省排污权出让金收入已达1.29亿元,其中省本级收入近3000万元。将排污权作为贷款抵押品,不仅能够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还有助于改善企业金融服务环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经济发展。作为一个创新的信贷品种,《管理办法》对“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给出了明确的概念,并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调控、企业为主、公众参与”相结合的管理机制。《管理办法》还对借款人的准入条件与职责、贷款程序、贷款用途与额度、贷款利率与期限等分别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为相关各方提供了操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