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行业信息 | 国外行业信息 | 国内政策 | 行业技术 | 企业动态 | 展会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国内政策 > 福建水土保持条例规定:禁区内挖砂最高罚20万
福建水土保持条例规定:禁区内挖砂最高罚20万
发布日期:2014/5/23 14:34:51

  今后,每年的12月10日将是全省的水土保持宣传日。5月22日,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的《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就此作出规定。《条例》是国务院确定我省为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之后,出台的第一部生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将于7月1日起施行,为打造“清新福建”提供法规保障。


  为加强水土保持,《条例》禁止在下列区域挖砂、取土、采石、挖土洗砂或者从事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小(1)型以上水库设计蓄水线以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一重山范围内的山坡地;重点流域干流、一级支流两岸外延500米或者一重山范围内;铁路、公路两侧外延50米范围内十度以上的山坡地。


  《条例》规定通过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生态补偿机制,增加投入,并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用于水土流失防治;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造成水土流失的,应当进行治理。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降低或者丧失水土保持功能的,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条例》明确了一些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如对于在禁止区域范围从事挖砂、取土、采石、挖土洗砂和其他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条例》有一项创新条款,即把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作为环评前置条件,《条例》规定:在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山坡地上从事集中连片的农业开发生产活动,除从事以植树造林为主的林业生产活动外,面积在30公顷以上的,应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面积在5公顷至30公顷的,应填报水土保持登记表。

特别声明:本站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电话:010-88372272 E-mail:1915838305@qq.com
最新资讯
增强气候韧性,城市的关注点在哪里?——专
贵阳市中心地下32米处,有这样一座再生水
德州市政联合德城区城管开展排水系统集中整
多水源联合调度!引黄济青工程实现“三水四
深规院:助力海绵城市建设,充分发挥带头示
贵州黔南:减污染 加生态 “小黄河”变身
广东美丽河湖优秀案例评选出炉!你身边的河
合肥市市级公共排水设施移交工作正式启动
绵阳市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水环境整治提升和
到今年底重庆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将超800平
热点资讯排行
1阳泉市财政局下达省级补助资金 支持城镇排
2中国一冶城建公司海绵城市专利技术获奖
3湖北两校携手推出黑臭水体治理利器
4服务“全域海绵” 赋能城市之美——亚井雨
5新型聚合物检测方法在防治水污染中的应用
6告别“开膛破肚”,排水管网“微创术”了解
7“数字巢湖”让流域水污染“标本兼治
8临沂市“黑臭河水体源头治理一体化污水处理
9美国未来20年将在污水基础设施上花费27
10跨界布局水环境治理!隧道股份环境集团揭牌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Copyright © 2000-2022 www.c-water.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水工业网互联网站 经营证许可证编号:京ICP备2022032253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2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