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环保厅、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司法厅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14 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重点区域及企业实行省级挂牌督办。
《通知》明确了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4项重点任务: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工作部署;全面落实《云南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深入开展涉重金属行业、医药制造行业、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回头看”专项整治;认真组织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专项检查。
《通知》强调,要对涉事重点区域及企业实行省级挂牌督办,包括华宁玉珠水泥有限公司未运行脱硝设施的问题;昆明空港经济区南污水处理厂擅自停运污水处理设施、在线运行不正常,洱源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管理不到位,镇沅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设施未定期校验和维护、台账不规范,元谋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台账不规范,梁河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台账不规范,永善县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等问题;云南曲靖越钢集团有限公司、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端设施设备老化、损坏严重、数据失真,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数据传输不稳定,存在大量数据掉线现象的问题;云南曲靖雄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2500 吨/日水泥熟料生产线长期超期试生产的问题;云南玉溪玉昆钢铁集团公司在线监测运行不正常、废润滑油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通知》要求,挂牌督办涉及的州(市)要加大督促和整治工作力度,务求实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
《通知》强调,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继续加强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制度,强化联合执法。相关部门要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推动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通知》要求,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重点督查问题突出、污染较为集中的区域,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各州(市)要围绕工作重点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挂牌督办。